時間:2018-10-29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yyx
10月27日,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8年年會在鄭州開幕
2018年10月27日,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8年年會在鄭州開幕。本次年會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主辦,鄭州大學法學院承辦、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協(xié)辦。參會代表包括中國 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顧問,學術(shù)委員會委員,研究會理事、常務理事,以文參會的非理事代表和其他特邀代表,四百多名專家學者、實務界代表齊聚中原,共同探討“民法典分編編纂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與會代表合影
開幕式現(xiàn)場
本次會議開幕式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震教授主持,鄭州大學黨委書記牛書成教授,河南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李承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jīng)濟法室巡視員楊明侖,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先后做本次年會開幕式致辭。?????????????????????
牛樹成書記代表鄭州大學表達了對與會代表的熱烈歡迎,介紹了鄭州大學和鄭州大學法學院的基本情況與未來發(fā)展建設規(guī)劃。他指出,鄭州大學目前正在積極推進雙一流高校的建設工作,希望借本次年會的東風為鄭大法學院的學科建設傳經(jīng)送寶,幫助鄭州大學改進工作、提高水平,助推學校一流大學的建設。
李承先同志在致辭中詳細介紹了河南與河南省法學會的基本情況。他指出,本次民法年會是河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與國家級研究會加強合作交流、開拓視野、學習提高的一次難得機會,河南法學界同仁期待已久。希望大家借此機會虛心請教、認真交流,進一步提高河南的法學研究水平。
楊明侖同志在致辭中回顧了民法典的四次起草工作,對目前民法典草案的制定工作和未來進程做了重要說明。他指出,民法典的編纂任重而道遠,并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目前學術(shù)界和實務界對民法典草案各分編仍有諸多意見,希望大家齊心協(xié)力,群策群力,爭取在2020年促成該項工作。
楊明侖巡視員致辭
王利明教授在致辭中表示,本次會議研討具有重要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前不久第一次審議了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邁出了民法典編纂的重要一步,民法典編纂已經(jīng)進入關鍵時期。民法典編纂工作工程浩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這不僅是立法者的工作,也需要廣大民法學者共同參與,匯聚各方共識。我們共同的愿望和目標,就是制定出能夠回應21世紀時代需求的民法典,聚萬眾智慧,成偉大法典。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是團結(jié)廣大民法學者的平臺,是共同推動民法學進步的平臺,是培養(yǎng)新一代民法學人的平臺,是為廣大學者提供良性互動的平臺,也是為國家立法和司法提供支持和咨詢意見的重要平臺。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民法學界廣大同仁應當團結(jié)包容、積極參與、廣泛討論、相互交流,齊心協(xié)力共同為2020年民法典出臺貢獻我們的智慧和力量。
王利明教授致辭
開幕式上,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譚啟平教授主持研究會理事增選表決和獲獎成果發(fā)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復旦大學法學院劉士國教授,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李永軍教授分別宣讀了“2018年佟柔民商法發(fā)展基金青年優(yōu)秀研究成果獎”、“2018年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青年學者研究項目立項名單”、“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對2016年青年學者研究項目優(yōu)秀結(jié)項成果主持人獎勵決定”。
年會主題發(fā)言階段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陳小君教授主持。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建遠教授,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新寶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夏吟蘭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孟勤國教授分別就“民法典合同編(草案)的重大疑難問題”“民法典物權(quán)編(草案)的重大疑難問題”“民法典侵權(quán)責任編(草案)的重大疑難問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的重大疑難問題”“我國民法典繼承編草案修改之要點”“民法典人格權(quán)編(草案)的重大疑難問題”進行了主旨報告。各位發(fā)言人就民法典草案各分編中的宏觀結(jié)構(gòu)問題進行了提綱挈領的闡述,也對下一步民法典編纂的具體問題提出了思路和詳細建議。
根據(jù)會議議程安排,本次年會會期一天半。與會人員將以“民法典分編編纂中的重大疑難問題”為主題,共同圍繞民法典編纂的相關問題,分別就“民法總則”、“民法典物權(quán)編”、“民法典合同編”、“民法典人格權(quán)編、侵權(quán)責任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及其他”進行分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