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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通知

時間:2016-06-07   來源: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經(jīng)中國法學會批準,由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河北大學政法學院共同主辦的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將于2016年10月22日—23日在河北保定召開?,F(xiàn)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

  報到接待時間:2016年10月21日(周五)8:00—24:00。

  會議舉行時間:2016年10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會期2天。其中:(1)22日全天、23日上午召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2)23日下午召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專業(yè)委員會會議,與會代表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

  二、主題:法律體系的合憲性控制

  具體研討題目:

  1.立法權的合憲性控制

  2.憲法與部門法的關系

  3.憲法與法律的“立改廢釋”(法律制定與修改對憲法的具體化;法律的合憲性解釋;司法實務中援引憲法的實證研究)

  4.“重點領域立法”的憲法基礎(民法典編纂中的憲法問題;刑法修正與憲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警察法修改中的憲法問題;憲法與互聯(lián)網(wǎng)法治;憲法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批準)

  三、地點:請查閱郵寄紙質(zhì)版會議通知。

  請務必在回執(zhí)中注明預計到達的線路和時間,以便安排接站。

  返程票請自行預定。請勿帶陪同人員,請勿派人代替。

  四、論文:參會代表原則上須提交論文。根據(jù)常務理事會的決定,自2013年起,年會只將大會主題發(fā)言的論文和評議人的評議匯編印刷,其他論文匯編成電子版提供給與會代表。年會論文的提交和評議規(guī)則為此相應調(diào)整,請參照《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提交與評議規(guī)則》(2013年修訂,見本通知附件)。

  論文字數(shù)以1萬字至2萬字之間為宜,請于2016年9月6日前以附件形式發(fā)至會務郵箱,逾期不再接收。為提高工作效率,論文格式請務必按照以下標準處理:

  (1)論文內(nèi)容格式為:正文五號宋體字、單倍行距,腳注小五號宋體字、每頁重新編碼,其他參照《中國法學》或《法學研究》的現(xiàn)行要求處理。

  (2)論文word文檔的標題格式為:“姓名:論文題目”,例如“韓大元:憲法文本中人權條款的規(guī)范分析”。

  (3)發(fā)送郵件時的主題為:“姓名+年會論文”,例如“韓大元年會論文”。

  為保障作者著作權,論文集電子版以PDF格式發(fā)放,僅供與會代表交流使用,請勿對外傳播。

  五、回執(zhí):請參會代表2016年9月6日前將回執(zhí)電子版與參會論文一并發(fā)到會務郵箱。回執(zhí)請直接粘貼為郵件正文,不要使用附件形式。

  因會議規(guī)模較大,未按時提交回執(zhí)者,可能無法保障接站和會議期間住房。

  六、費用:免膳食費;交通、住宿費請自理;請交會務費600元。

  七、聯(lián)系方式:會務郵箱:xfxyjh@163.com;

  聯(lián)系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伊士國、尚海龍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張翔、于文豪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2016年5月16日?

?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回執(zhí)

????

?

性別

?

論文題目

?

工作單位

?

職稱/職務

?

聯(lián)系地址

?

郵政編碼

?

電子郵件

?

電話(手機)

?

預計到達線路

(務必勾選)

□石家莊機場????□保定東站

□保定火車站????□自行前往

預計到達時間

(務必勾選)

1021

□上午??□下午

□晚上

入住退房時間

(務必勾選)

入住時間:1021??????????□上午?□下午?□晚上

退房時間:10月□23?24????□上午?□下午?□晚上

特別提示:預計到達線路、預計達到時間、入住退房時間請務必勾選,以便會務安排。

  說明:

  1. 請于2016年9月6日前將回執(zhí)電子版與論文一并發(fā)至會務郵箱xfxyjh@163.com,未按時提交回執(zhí)者,可能無法保障接站和會議期間住房。

  2. 郵件主題格式為:“姓名+年會論文”;論文word文檔標題格式為:“姓名:論文題目”。

  3. 回執(zhí)請直接粘貼為郵件正文,不使用附件形式;但論文需以word附件形式發(fā)送。

  4. 回執(zhí)電子版可在“中國憲政網(wǎng)-中國憲法學研究會”下載。

  


附件: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提交與評議規(guī)則

  (2013年修訂)

  為進一步提高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學術水準和辦會效率,經(jīng)研究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自2013年起,年會只將大會主題發(fā)言論文和評議人書面評議意見匯編印刷,其他論文匯編成電子版(PDF格式)提供參會代表。因應這一變化,年會論文的提交和評議規(guī)則相應調(diào)整。

  1.論文提交

  1.1參會代表應向年會提交符合年會主題的論文。

  1.2提交年會的論文應當是未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在年會后公開發(fā)表的,應注明曾提交憲法學研究會年會。

  1.3論文應提交至年會通知指定的電子郵箱,研究會秘書處應回復郵件確認收到。

  1.4論文應于年會召開至少45日前提交,每年具體提交時間以當年年會通知為準,以保證有充足時間安排論文評議和論文集編輯工作。

  1.5只有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的論文,方可被遴選為年會發(fā)言論文;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后提交的論文,不能作為年會發(fā)言的候選論文。

  1.6未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論文,而希望在年會上進行交流者,請自行打印相應份數(shù)的論文并在年會召開前提交至年會主辦方,主辦方可協(xié)助分發(fā)。

  2.論文評議

  2.1論文提交截止后,研究會秘書處應按年會主題對論文進行分類,每一類別由一位副會長負責會同其他專家在15日內(nèi)初步選出本類別的大會發(fā)言論文。

  2.2研究會秘書處負責匯總各類別論文中初選的大會發(fā)言論文,在取得論文作者同意后,提請憲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確定發(fā)言人最終人選。

  2.3主題發(fā)言人確定后,研究會學術委員會應為每位主題發(fā)言人確定一位評議人,并取得評議人同意。

  2.4以上主題發(fā)言人和評議人最終人選的確定工作應在初選結(jié)束后10日內(nèi)完成。

  2.5研究會秘書處向評議人提供被評議論文的電子稿,評議人應認真閱讀并撰寫書面評議意見,在10日內(nèi)提交至研究會秘書處。

  2.6如因特殊情況,已經(jīng)確定的會議主題發(fā)言人和評議人無法參加會議,應在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研究會秘書處。

  2.7年會主辦方在會議召開前將主題發(fā)言人的論文及評議人的評議意見匯編印刷,并將在論文提交截止日之前提交的論文匯編,制作年會論文集電子版。

  2.8會議報到時,年會主辦方和研究會秘書處應告知每位主題發(fā)言人和評議人所在的研討單元、會議地點以及發(fā)言時間。發(fā)言人和評議人應準時參與所在單元的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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