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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學研究會換屆大會暨2017年會正式通知

時間:2017-05-08   來源:民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尊敬的____同志: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定于2017年6月10日全天及11日上午在上海市召開,會議由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主辦,復旦大學法學院承辦、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協(xié)辦?,F(xiàn)將會議有關事項正式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本次年會的主題為“民法總則的解釋適用與民法典分則編纂” ,分議題包括:

  1.民法總則的解釋適用;2.民法典分編立法爭議問題;3.司法實務對民法理論的發(fā)展。

   二、參會人員

  1.中國民法學研究會顧問、學術委員會委員、理事;

  2.會議主辦方和承辦方特邀的參會代表;

  3.圍繞會議主題提交論文,并經(jīng)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秘書處和會議承辦方確認的以文參會代表。

  三、會議時間與地點

  2017年6月9日報到,6月10日全天和11日上午舉行會議。

  會議日程安排:6月10日上午為大會開幕式、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和年會主題發(fā)言,下午為分組討論;6月11日上午為分組討論,中午為閉幕式,下午散會。

  會議地點:上海市。

   四、會議報到地點

  寶隆賓館:上海市虹口區(qū)逸仙路180號。

  2017年6月9日10:00~24:00報到。虹橋火車站,虹橋機場、浦東機場計四個航站樓接站。

  上海市參會人員不安排住宿,可于6月10日早8:40前至寶隆賓館報到。

  五、會議住宿酒店

  教授及同意兩人住一房間者,優(yōu)先安排住寶隆賓館(四星級,高級雙床房498/每天,豪華大床、雙床600/每天)。寶豐聯(lián)大酒店(四星級,360/每天)。均為優(yōu)惠價。

   六、會議費用

  參會學者自行負擔個人的往返交通費及會議期間的酒店住宿費,會務費每人500元,由賓館開具會務費發(fā)票。

    七、論文要求及其提交方式

  1.提交論文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所有參會論文均務必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到會議承辦方會務郵箱:xjwinsdu@126.com(熊靜文博士生) 。郵件主題和附件文件名均為:作者姓名+論文題目。

  承辦方將會在6月1日之前對所有投稿人的來信進行回復,并在6月1日前郵件通知投稿人的投稿是否采用、是否可以參會。

  2. 為便于論文的匯編,提交年會交流的論文應當符合如下規(guī)范:

  (1)論文首頁請寫明作者姓名、所在單位、職稱、電子郵件、聯(lián)系電話等;

  (2)論文主標題統(tǒng)一為小二宋體;論文正文統(tǒng)一使用小四號宋體;

  (3)全文不區(qū)分注釋與參考文獻;均以word方式每頁自動生成腳注,每頁重新編號;同一文獻多次引用時請均使用全稱,無需參引或作任何簡稱處理。

   八、會議通知與回執(zhí)

  因時間所限,會議主辦和承辦單位不再給學會顧問、學術委員會委員、理事寄發(fā)書面通知。

  特邀參會代表和以文參會代表以會議秘書處的電子郵件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為參會依據(jù)。

  煩請欲參會學者務必在2017年6月5日前,將本會議通知所附報名回執(zhí)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會議承辦方會務郵箱:albert.wxx@163.com或15110270013@fudan.edu.cn,手機18817864451。(王曉翔博士生)(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報名回執(zhí))。

   九、會議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有關本次年會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詢的,可聯(lián)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秘書處或承辦單位。

  1. 承辦單位聯(lián)系人:

  李世剛:lishigang@fudan. edu.cn 15618613981

  熊靜文:17786340290 郵箱同前

  2.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秘書處聯(lián)系人:

  孟 強:mfxhmsc@163.com;13701248771;

  王 雷:mfxhmsc@163.com;13810946520。

  主辦單位:中國民法學研究會

  承辦單位:復旦大學法學院

  協(xié)辦單位: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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