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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wǎng)】“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共同主席聲明

時間:2018-07-06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共同主席聲明

  (2018年7月3日,中國 北京)

  1.2018年7月2日至3日,來自有關國家政府部門、國際和地區(qū)組織、私營部門和學術機構的350余名代表相聚中國北京,出席由中國外交部和中國法學會聯(lián)合舉辦的“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圍繞“共建‘一帶一路’:規(guī)則與協(xié)調”主題進行了廣泛深入且富有成效的討論。外交部副部長孔鉉佑和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陳冀平擔任論壇共同主席。

2.2013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五年來,倡議得到國際社會積極響應和廣泛支持,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參與其中,取得豐碩成果。“一帶一路”源自中國,但屬于世界。“一帶一路”建設跨越不同地域、不同發(fā)展階段、不同文明、不同法系,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合作平臺,是各方共同打造的全球公共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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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隨著“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深入,除了繼續(xù)加強基礎設施等“硬聯(lián)通”外,各方對規(guī)則制度等“軟聯(lián)通”的需求也日益凸顯。在此背景下,需要共同探討“一帶一路”法治合作相關問題,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更好的支撐和保障。

  加強“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國際法治

  4.國際法治是捍衛(wèi)國家主權、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fā)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反映了各國對主權平等、和平包容、合作共贏、公正高效等理念和價值的普遍追求。良好的國際法治環(huán)境是“一帶一路”建設順利推進的必要前提。

  5.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自提出以來,一直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共商、共建、共享”原則與以《聯(lián)合國憲章》為核心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一脈相承,符合國際法治的精神和要求。

  6.法治合作是“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領域和環(huán)節(jié),應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的基礎上開展。

  7.建議“一帶一路”參與方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治合作,共同探索建立合作機制、協(xié)商確定合作重點、逐步制定行動計劃、有效解決法律問題、不斷凝聚共識,為“一帶一路”建設夯實法治之基。

  8.國際和地區(qū)組織擁有機構網(wǎng)絡、專業(yè)和人才等方面的優(yōu)勢,在“一帶一路”法治合作中可以發(fā)揮重要作用。建議“一帶一路”參與方進一步加強與國際和地區(qū)組織在相關領域的合作。

  9.我們認為,“一帶一路”是踐行國際法治的新平臺、促進國際法治的新動力。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不斷發(fā)展及其法治合作的逐步深入,將從理念和實踐層面進一步豐富和充實國際法治,進一步促進國際法治的發(fā)展。

  遵守和完善有關國際規(guī)則體系

  10.“一帶一路”致力于打造平等互利、開放包容、公開透明的國際合作平臺,遵守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及其他相關國際規(guī)則。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深入發(fā)展,也有必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各方共同需要,不斷發(fā)展相關規(guī)則,逐步推動規(guī)則體系的完善。

  11.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結合本國實際情況和發(fā)展需要,在借鑒、吸納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加強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在內的技術標準體系對接和兼容,并在平等基礎上共同研究合作標準,進一步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走向深入。

  12.認識到貿易和投資作為經(jīng)濟增長引擎的關鍵作用,呼吁各方通力合作,維護多邊貿易體制,避免并反對一切形式的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締結貿易和投資協(xié)定,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逐步減少和消除貿易和投資壁壘。

  13.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推進金融、稅收、交通運輸、知識產(chǎn)權、環(huán)境保護、勞工、反恐和打擊跨國犯罪等領域的法律合作,為“一帶一路”構建穩(wěn)定、公正、透明、非歧視的規(guī)則和制度框架。

  14.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積極開展多邊和雙邊會計審計監(jiān)管合作,推動會計審計標準趨同和監(jiān)管等效,為跨境投融資活動和金融市場的互聯(lián)互通提供基礎設施保障。

  15.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在國際民商事通行規(guī)則的基礎上,加強民商事法律法規(guī)領域的合作,減少相互之間的法律沖突。

  16.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加強在簽證、通關等領域的規(guī)則協(xié)調與合作,便利跨境人員與物資往來。

  17.呼吁“一帶一路”參與方攜手加強“一帶一路”廉潔建設,鼓勵以《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和相關雙邊條約為基礎開展反腐敗合作,將“一帶一路”建成廉潔之路。

  積極預防和妥善解決有關爭端

  18.積極化解“一帶一路”貿易和投資爭端,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穩(wěn)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對于“一帶一路”建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19.建議“一帶一路”參與方積極開展法律風險防范合作,有效預防爭端。

  20.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加強協(xié)商合作,積極運用現(xiàn)有國內、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或機構解決爭端。探索建立符合“一帶一路”實際需要的爭端解決機制或機構,包括研究建立以條約為基礎的國際機制或機構的可行性,預防和解決相關爭端。

  21.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深化司法執(zhí)法領域合作,包括探討加強民商事判決相互承認和執(zhí)行、促進民商事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的合作機制等。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加強調解、仲裁等非訴糾紛解決領域的交流合作。

  22.倡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決爭端,贊賞相關國家探索建立訴訟、調解、仲裁有效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所做的努力。

  深化“一帶一路”法治交流

  23.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國際和地區(qū)組織、社會團體、學術界等開展多元化的法治交流,分享良好做法和最新實踐,推進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教育領域的合作。

  24.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法律服務業(yè)加強相互溝通與交流,通過多種形式推進跨境合作,為政府和企業(yè)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25.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國際和地區(qū)組織、社會團體、研究機構和私營部門共同參與“一帶一路”法治人才培養(yǎng),并積極開展法治能力建設合作。

  26.歡迎中國出資實施“‘一帶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項目”,以支持“一帶一路”參與方深入開展法律交流和能力建設。

  27.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加強法律信息和實踐交流機制建設,探索建立外國法查明在線共享平臺和司法案例交流平臺等。

  28.鼓勵“一帶一路”參與方積極建設條約數(shù)據(jù)庫,為公眾查閱相關國家締結和參加的雙多邊條約提供便利。

  愿景展望

  29.我們建議,未來通過適當形式繼續(xù)開展對“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問題的交流討論。

  30.我們呼吁,尊重《聯(lián)合國憲章》宗旨原則和國際法,在“共商、共建、共享”基礎上,推進“一帶一路”法治合作;積極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貢獻力量。

????????新聞鏈接 http://finance.chinanews.com/gn/2018/07-03/8555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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