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0-13 來源: 責任編輯:xzw
2016年9月24日,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司法改革與法律文書改革研討會暨2016年學術年會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小階梯教室舉行。本次研討會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主辦,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承辦。
參會代表合影
本次研討會由四單元組成,每個單元有發(fā)言人若干、點評人兩名。
第一單元的主題為“法律文書改革的基本問題”,本單元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主持。
首先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趙朝琴進行題為《淺議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基本結構》的發(fā)言,她提出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實踐改革需要理論支撐;又指出了說理制度的主要特征:其一為法律屬性,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結構屬性與裁判文書說理的屬性息息相關,裁判文書說理具有雙重屬性,即法律屬性與寫作屬性,其中,法律屬性是裁判文書說理的本質特征,因此,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基本制度應該以反映裁判文書說理的法律屬性為依據和指導;其二為雙重核心,裁判文書說理存在雙核心:以“裁判結論”為核心的說理與以“爭點”為核心的說理,前者的目的是論證裁判結論為何成立,體現司法公正與權威,后者是為了論證爭點問題如何解決,體現司法公開與透明;其三為繁簡分流,裁判文書說理的雙重屬性使得繁簡分流成為裁判文書說理制度改革需要堅持的一項重要原則;其四為內外平衡,說理制度的結構應當包含內部規(guī)范與外部規(guī)范兩大方面,裁判文書的內部規(guī)范是裁判文書說理改革的內在要求,而外部規(guī)范是裁判文書說理改革的外部保障,尊重說理規(guī)律是說理改革的基礎和前提,但還需要外部保障機制與內部規(guī)范相對應,并保持平衡;其五為結構張力,裁判文書說理具有規(guī)范性即共性,同樣它也有特殊性即個性,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張力是指個性化表達應在共性框定的空間內進行,且存在多樣化形態(tài)。之后,她又從說理制度的內部規(guī)范、說理制度的外部規(guī)范、說理制度的沖突與協調三個方面論述了重構說理制度的設想。趙教授發(fā)言的最后一部分是對說理制度的結構層級與效力設定的討論。她說,裁判文書說理制度的結構,既應有內在機制的元素,還要有外部機制的元素,現有制度中,法律、司法解釋和制度性、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裁判文書樣式、樣本中關于裁判文書說理的規(guī)定有鮮明的層級和一定約束力,應當被遵照執(zhí)行。
其次,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青院常務副校長王新清就“刑事裁判文書繁簡分流問題”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關于裁判文書繁簡分流后的名稱,他給出的建議是“要式裁判文書”與“簡式裁判文書”。他認為刑事裁判文書進行繁簡分流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目前刑事裁判文書同質化嚴重、刑事裁判文書與多元化審判程序不匹配,而同質化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樣本)》存在同質化,二是實踐中各地各級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裁判文書的同質化,這種同質化現象給刑事法治建設帶來較大的危害。在分流的標準問題上,他提出,“控辯雙方在審判中的對抗程度”是審判程序、裁判文書分流的主要決定因素,審判程序類型是決定刑事裁判文書繁簡分流的直接標準,具體說就是控辯雙方的對抗程度決定審判程序的繁簡分流,審判程序的類型決定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接下來,王教授又從要式裁判文書和簡式裁判文書兩個方面闡述了刑事裁判文書繁簡分流后釋法說理的要求,在要式裁判文書方面,要式裁判文書應當格式規(guī)范,要素齊全,即至少具備下列要素:控訴雙方的基本情況、控方意見及舉出的證據、辯方意見及提交的證據或證據線索、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審理查明的問題、法官根據合法有效的證據對案件事實的推導和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與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對應關系、法官對控辯雙方意見的采納情況及其理由、判決主文、審判人員的落款;要式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應當充分,重點有三方面:針對裁判主文(裁判要點)的釋法說理、針對訴訟爭點進行充分的釋法說理、針對公眾疑惑的問題進行釋法說理;而且法律應當對要式裁判文書提出明確的要求。在簡式裁判文書方面,他認為其適用的案件是合意性案件,存在于“合意式審判程序”之中,一般來說,控辯雙方沒有爭議或爭議不大,只需對有關事項,特別是“認罪認罰”“控辯協議”等情況進行真實地記載即可,而且“簡式裁判文書”的樣式可以是靈活多樣的。
隨后,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一處副處長、主任檢察官薛培發(fā)言,其主題為“新版檢察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的規(guī)范完善”。他指出,為適應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律文書格式(樣本)》(2012版),經過三年多的具體司法實踐,他發(fā)現新版檢察刑事法律文書仍存在著法律依據效力層次較低、文書種類繁多、部分重要文書短缺以及設計不合理等問題,因此亟待將其完善。他認為在適用新版檢察刑事訴訟法律文書方面存在下列問題:新版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種類不夠完備;新版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內容有待完善;部分新版刑事訴訟法律文書格式設置不科學、內容要求不統(tǒng)一,針對這些問題,他提出強化新版檢察刑事法律文書管理及規(guī)范使用的建議,即進一步完善法律文書種類;統(tǒng)一法律文書制作標準;協調規(guī)范通用型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的格式;盡快升級統(tǒng)一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中的法律文書種類;調整法律文書格式和內容;根據司法實踐需求及時創(chuàng)制新型法律文書;應嘗試性制備相應基礎性外國語及少數民族語言法律文書。
接下來,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張海雷從實踐的角度就“民事裁判文書與審判方式改革”發(fā)表看法。他認為裁判文書是法院行使審判權所最終形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但當前民事裁判文書的制作水平,社會普遍反映其質量不高,其中尤以與案件有關的當事人的反應最為激烈。當事人在上訴、申訴時對民事裁判文書的意見有:敘述事實不全面,有選擇性的認定事實;認定事實的證據不明顯;說理蒼白、空洞、形式主義;不全面反映當事人的訴辯意見,對當事人的某些主張采取消極回避的態(tài)度等。而這些問題存在的根源除了與部分法官理論功底不足,綜合運用法律對案件進行論證性分析的能力欠缺外,也由傳統(tǒng)的審判方式造成。傳統(tǒng)的審判方式忽視了司法之程序性特征和民事審判應秉持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使得民事案件的管理既缺乏效率,又有違審判公開原則。民事審判方式進行改革后,審判中的法官職權主義逐步向當事人主義轉化,嚴格貫徹審判公開原則成為訴訟程序邏輯上的本質要求,庭審成為審理活動的中心環(huán)節(jié),而當事人圍繞其訴辯主張進行的舉證、質證環(huán)節(jié)成為決定案件命運的關鍵步驟。他說,作為運用普遍性的法律規(guī)范解決具體的個案問題的實例,裁判文書的論證通常應經歷以下步驟:從現有證據中確認相關案件事實;從具體的法律事實中抽象出一般的法律關系;運用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推導出處理本爭議的基本原則;結合本案的具體事實對當事人的主張進行分析、判斷;最后對當事人的訴請做出處理結論。
最后,由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劉金華和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主任楊凱做點評。劉教授說,本單元的發(fā)言具有類型多元、涉及范圍全面(包括民、刑事裁判文書)、對實踐的指導作用強的特點;在內容方面闡述了裁判文書的規(guī)范性問題、裁判文書的分流問題以及說理問題,其中裁判文書分流以闡明道理為界,而裁判文書需要說理已成為基本共識。楊院長提出,裁判文書在說理時要在制度的框架內糅合天理、人情、法理才能達到目的,而且裁判文書分流不僅僅是分流的問題,還涉及對相關程序及運行模式的改革與選擇,他還提出了將裁判文書的內容作為法官辦案流程的構想。
第二單元是對“法律文書質量問題”的研討,本單元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人民司法》雜志社主編柳福華主持。
首先,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李興友發(fā)言。他認為學者們要重視檢察文書基礎理論的研究。李檢察官認為在推進檢察文書公開方面,應建立一套相對完善的保障機制:一是完善檢察文書說理機制,二是健全檢察文書質量審核機制,三是建立風險評估處置機制,四是建立民意吸收反饋機制。在提高檢察文書質量方面,他認為關鍵在于加強法律文書的說理,其次,成立各檢察文書制作標準化委員會、規(guī)范文書案號也是重要舉措,他還指出,雖然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下發(fā)了關于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的明確規(guī)定,但司法實踐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如文書使用類型錯誤、因辦案人員疏忽或片面理解導致文書內容的缺失、文書內容過于簡單、在表述方面不夠規(guī)范等問題。
其次,東北林業(yè)大學文法學院講師趙權就“法律文書用語泛化現象”發(fā)表看法。他認為此處的“法律文書用語泛化現象”是指,法律文書中所使用的詞語或者語句使用范圍不當擴大,界定標準不明確,內涵外延不清晰,使用語境不規(guī)范的現象,具體表現為不當的擴大用語的適用范圍;文書用語內涵非特定化;用語的認定標準不清晰,缺少應有的界分機能;語句不具有實際含義,淪為寬泛的判詞和空話套話;用語極為隨意,濫用亂用。他認為刑事裁判文書中法律用語泛化現象出現的原因有二:一是部分法律文書用語的內涵在理論上和實務中尚不明確,二是部分用語之間的邏輯關系尚未厘清,而這種現象導致相關用語淪為法律文書中的修辭和修飾用語。緊接著,對于該問題的解決,他提出應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入手,在理論方面,應規(guī)范法律文書用語的涵義,厘清法律文書用語之間的邏輯關系,構建科學合理的量刑體系和量刑方法;在實踐方面,法院應建立刑事案件的裁判自信,避免輿論的不當干預。
接下來,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趙旭光從當事人和律師的角度關于“如何保障裁判文書質量”進行發(fā)言。首先,趙教授從制作裁判文書的目的探討了裁判文書的應有質量,緊接著,他又從對當事人、律師觀點回應的角度分析了裁判文書的質量狀況,接下來,就構建裁判文書訴訟式審查機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關于審查的主體、組成和審查原則,他認為各級法院的文書評查機構由法院建立的評查委員庫隨機抽簽產生,委員庫由本院業(yè)務骨干、檢察機關業(yè)務骨干、專業(yè)律師等法律專業(yè)人士組成,有條件的地方應納入高??蒲胁块T的法學專家;評查機構的工作機制為合議制,由評查委員庫隨機產生的專家3或5人組成合議庭,對受理審查的文書進行評查、做出決定;各級法院的審改辦作為評查機構的辦事機構,負責評審合議庭的產生,合議庭的工作安排。在程序啟動方面,他認為當事人通過向審改辦提交書面文書審查申請的方式啟動文書審查程序,申請書要說明請求審查的理由和請求。審改辦對于申請采取登記制,只受理不審查。在審查程序上,審改辦受理申請后(可定期對一段時間的申請集中審查),從評查委員庫中隨機抽簽產生審查合議庭,由院長指定一人擔任首席委員,負責召集合議庭成員、主持評議會議。在審查決定方面,合議庭進行審查后,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審查決定:責令原審法庭出具裁判文書補充裁定的決定或做出駁回申請的裁定。在審查決定的執(zhí)行上,原審法庭收到補充決定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做出補充裁定,對原文書進行補充說明。
最后,由貴州警官職業(yè)學院法律一系副主任侯興宇、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石先鈺做點評。侯主任認為對裁判文書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內容審查、程序審查,而且對趙權老師所講的用字、用句、用語泛化現象深有感觸。石教授指出,質量是法律文書的生命線。他認為趙老師的發(fā)言不僅內容創(chuàng)新,運用實證的研究方法,而且是真問題。
第三單元的主題是“法律文書的釋法說理問題”,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院長吳杰主持。
第一位發(fā)言人是東北林業(yè)大學文法學院的李景義院長,他發(fā)言的主題是“網絡公開背景下的法律文書釋法說理”。他主要談了三個方面的問題:文書公開,釋法說理以及司法改革。司法公開一直是近年來改革的熱點問題,法律文書的網上公開是司法公開的核心內容。他認為法律文書的公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司法的公正,提升了司法的社會公信力。但是裁判文書在公開過程當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文書的說理不足,它直接影響了法律文書的公開效果,阻礙了法律文書公開效果的實現,因此需要我們在理論上、實務上進行完善。
第二位是太原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陳蘭,陳主任提出檢察法律文書說理的價值在于其能夠提升檢察公信力,提升檢察官素質,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但檢察法律文書說理目前仍有不足:一是忽視說理作用,二是雖有說理,卻不充分,三是說理用語不規(guī)范。最后她總結了檢察法律文書說理不足的原因,并提出了提高檢察法律文書說理水平的措施。
第三位是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奚瑋。他發(fā)言的題目是《刑事判決書中酌定量刑情節(jié)說理研究》。在司法實踐中,刑事判決書中酌定量刑情節(jié)的說理明顯不足,導致一些“同案不同判”“量刑偏差”現象不能為社會公眾理解,進而對司法權威產生不良影響。在判決書中針對酌定量刑情節(jié)進行說理時應貫徹罪刑相當、刑法個別化和司法公開的原則。
第四位發(fā)言的是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張云鵬,他的題目是《論庭審實質化視角下刑事判決書的罪刑說理》。實現庭審實質化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重心和落腳點。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背景下,裁判文書說理應成為庭審實質化的映像。張教授從下面三個方面進行了分析:一是定罪說理:即證據-事實-結論的邏輯演繹;二是量刑說理;三是刑事判決書。
第五位發(fā)言人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郝巧會,其發(fā)言題目是《反思與重塑:我國裁判文書說理問題研究》。她主要從裁判文書說理的內涵與價值、我國裁判文書說理存在的問題、我國裁判文書缺乏說理性的原因以及增強裁判文書說理的措施這四個方面來說。
緊接著,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理事、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晗對以上五位發(fā)言人的論文進行了點評。
第四單元的主題是“法律文書的形式問題”,本單元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宏俊主持。
第一位發(fā)言人是河北浩博律師事務所主任宋振江,他的題目是《辯護詞制作新探》。他從三個方面即證據是辯護詞制作的基礎,辯護詞內容的說理性,以及辯護詞形式的藝術性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第二位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程滔,他的題目是《從庭審的實質化談新民事裁判文書中證據寫法的強化》。他主要從庭審實質化的重提,庭審實質化與民事裁判文書強化證據寫法的互動作用以及新民事裁判文書中證據寫法的強化三個方面展開論述。
第三位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行動支隊副支隊長段鋼,他的發(fā)言題目為《規(guī)范制作公安行政法律文書》。他以詼諧幽默的話語向我們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即實踐要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接下來,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qū)人民法院法院院長梁根生在點評時認為司法人數的發(fā)展和改革是一個大難題,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講師王巖云則說:“中國法學會是理論與實務,法院與學院的紐帶”“法律文書的形式問題是法律文書的生命線”。
隨后是自由發(fā)言時間。發(fā)言者們一共又談到了五個問題,一是說理的方向,二是文書寫作過程中的研究方法,三是研究方向深度和廣度的拓展,四是裁判文書說理問題的研究視角應該更廣,五是律師工作不能停留在理論研究上,仲裁文書的研究應該是理論研究與實際運用相結合。
年會最后,大家舉手表決通過了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的決議。劉桂明副會長做了總結發(fā)言,指出本次年會的論文和發(fā)言聚焦法律文書的結構問題、格式問題、規(guī)范問題、改革問題、質量問題、語言問題、說理問題和形式問題等八個主要問題,并宣布本次年會圓滿結束。
(董光輝 何玉霞 潘雨洪 陸玉婷)